部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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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我校每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
2、编印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寄发“准考证”,编制“准考考生情况表”,并机要寄送试题至接收地点。  
4、组织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对参加招生和命题工作的教师、管理工作人员等进行保密教育。
5、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校对、印刷、分装、机要邮寄工作。  
6、组织整理试卷、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成绩登录和寄发成绩通知单。 

7、组织研究生招生调剂与录取工作。  
8、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录取标准及要求,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录取办法。
9、下达研究生复试通知,组织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  
10、组织拟录取研究生的政审、索取人事档案及管理工作。
11、将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招生办,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2、组织签订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13、做好研究生招生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按要求上报材料和信息。  
14、编制打印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15、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16、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
17、进行招生工作改革和总结,不断改进研究生招生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