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学位授权点: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对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
参照《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潍医研字〔2017〕15号)、《潍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潍医研字〔2013〕5号)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申请程序
(一) 个人申请。凡被我校聘任的聘期内导师均可申请。申请者填写《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表》,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送学科所属院(系)审核。校外导师材料先送本单位科教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二) 院系评审。请各院(系)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导师审核工作的领导和异议问题的处理。
2.成立评审专家组(导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按专业类别分为若干个专家组),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师德风范、科研基础、带教水平、工作需要,拟定各学位点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三)学校审批。校学位办公室对院(系)审核拟定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汇总,并由校专家组进行二次审核,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发文公布。
三、报送材料
(一)个人材料报送
1.提交《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
2.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科研课题及科研经费情况(限3项),包括课题立项批文或合同书,科研项目拨款批文等相应证明。
3.发表的科研论文(限填3篇),需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
4.出版的专著(限填3部),需提供出版的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5.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限填3项)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9年11月20日前送所属院(系)审核(附:院系联系方式)。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导师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复印件给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导师本人),校研究生处根据学科专业分送给有关院系或学科。
(二)院系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每位导师1式5份)、《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于2019年12月5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研究生处学位科。导师个人提交的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处。
材料报送地点:新校区办公楼458房间;
联系人:牛国宇;电话:8462342;
E-mail:yjsxwb@wfmc.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拟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分别审核。符合条件的导师可同时申请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条件见参附件4)。
(二)请有关院(系)将该通知精神传达给各研究生招生学科,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本学科所有导师(各学科导师名单、联系方式已发至各院系联系人邮箱)。
(三)导师要提交与材料清单相应的证明材料,将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入2个档案袋中并贴上材料清单(附件3)。各院系材料审核完毕后,务必将原件退还本人。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需参加年度审核,不参加审核不予安排招生计划。
(五)学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高层次课题,尚未被聘为导师的,可申请增列导师和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附件:
附件1 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 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 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材料清单.doc
附件4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条件.docx
附件5 各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6 相关文件.zip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