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yjsc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5071

 

各院(系)、学科、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员:

我校2019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潍医研字〔20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会议

学校将于201919日(周三),召开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会议,安排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匿名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

1.同等学力人员答辩工作会议

   间:1月9日,10:30-11:30

   点:浮烟山校区教学楼A311;

参会人员:拟参加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工作会议

   间:1月9日,14:30-15:30;

   点:浮烟山校区教学楼A311;

参会人员:拟参加2019年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者图像信息采集

学校将于2019年3月中旬,在浮烟山校区进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采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提前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学位论文专家审核

根据《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办法》(潍医研字〔2017〕26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前,学位申请人员须至少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提交校内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专家对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数据的真实性、统计学处理方法的准确性、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反馈意见表》上填写审核意见。论文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16号),所有拟参加答辩人员的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匿名评阅、答辩环节。截止3月14日仍未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学术不端检测时,学科(答辩)秘书须到场,以学科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学位论文导师审核表》《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反馈意见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汇总表》、学位论文纸质版全文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主体部分(即删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部分,未删去者导致的重复率提高后果自负),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专业”(同等学力人员命名为“同等学力—姓名—专业”),命名不规范者不予检测。纸质版论文要求单面打印,左侧胶订。论文封面上注明“本人承诺:该论文与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责任自负”,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在承诺下方签字。检测结果学科(答辩)秘书现场签字确认并通知学生本人。对于符合条件允许进行二次检测的论文,导师须指导研究生进行全面修改,并经过同一审核专家重新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研究生处进行二次检测。

五、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根据《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学术不端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匿名评阅。2019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匿名评阅。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3月18日-21日,各学科根据匿名评阅名单以学科为单位报送定稿盲审学位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纸质版2份(须胶印)和PDF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同等学力人员命名为“同等学力—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同时提交《各学科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信息汇总表》。截止3月21日,未按要求提交匿名评阅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六、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具体要求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执行。论文答辩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6月10日。各学科请于答辩前一周向研究生处提交《各学科论文评阅工作安排》《各学科同等学力人员论文推荐安排》《各学科答辩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各学科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各学科答辩工作安排》,同时领取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公开进行,答辩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答辩人、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员须认真填写有关档案材料,所有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装入自备档案袋中(材料清单置于材料首页),档案袋注明学号、姓名和学科,连同电子版经导师、学科、院(系)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7日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学位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学位论文印刷

学位论文内容及格式必须符合《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潍医研字〔2017〕35号),否则不予接收。

1.用于评阅和答辩的论文,各学科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印刷。

2.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员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学科和院(系)分别组织专人对论文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6月13日前以学科为单位将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Word版和PDF版)和《学位论文印刷审核汇总表》(签字盖章)交研究生处,学校组织人员对合格论文进行复审。

3.对学校复审合格的论文,由学校统一印制、上报和存档;对复审不合格的论文,学校将不再承担论文印刷费用。

八、上报省厅学位论文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8〕13号)要求,我省每年对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为保证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科须报送全部硕士、博士学位论文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PDF命名和汇总表填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学校规定,对匿名评阅、抽检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取消招生资格,对申请学位人员做出严肃处理。请各院(系)、学科、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九、授予学位人员信息上报

授予学位人员信息须上报教育部备案。请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全国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平台”进行学位信息填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学生打印信息表并签字,学科汇总后交至研究生处。未按时填报、填报不规范或填报错误而影响备案的后果自负。系统开通时间及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申请科学学位人员学位信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具体要求见《2019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请及时访问研究生处主页,并与导师、学科及时联系。各学科、院(系)请严格按照学校答辩工作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授予学位等的依据,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者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历和学位注册的,后果自负。

3.请各院(系)将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各位导师和学位授予人员。

4.学位授予仪式当日,全日制研究生以学科为单位领取学历和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学位证书等材料。

  

附件1:学科有关材料.rar

附件2:全日制研究生有关材料.rar

附件3:同等学力人员有关材料.rar

附件4:学校有关文件.rar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6日

  

  

2019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相关人员

2019.1.9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会议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

2019年3月中旬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提前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

2019.3.11-3.14

由学科将审核合格的论文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检测结果各学科(答辩)秘书现场签字确认并通知学生本人。

学科、院(系)

研究生处

2019.3.18-3.21

各学科将审核合格的匿名评阅论文和《匿名评阅信息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校外匿名评阅。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学科、院(系)

研究生处

2019.5.3-6.3

各学科答辩前一周上报答辩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相关答辩安排,领取论文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学科、院(系)

研究生处

2019.5.10-6.10

论文答辩。

学科、院(系)

2019.5.13-6.13

答辩结束,导师、学科、院(系)对学位论文审阅后,以学科为单位,统一报送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Word版、PDF版)和《学位论文印刷审核汇总表》(签字盖章)至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对论文统一印刷、上报和存档。各学科须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报省厅抽检学位论文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学科、院(系)

研究生处

2019.6.11

报送未通过答辩人员名单。

学科、院(系)

2019.6.11

各院(系)审查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向研究生处提交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审查表》(导师、学科和院系审核签字、盖章),研究生已出版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复印件和期刊截图证明等材料。

学科、院(系)

研究生处

2019.6.17

填写答辩表格等档案材料,经导师、学科、院(系)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7日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注:档案整理工作时间较长,请学科尽早准备)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

2019.6.20

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专业学位人员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平台”上填报个人学位信息(同力科学学位人员不在本系统填报),本人打印核对无误后签字,以学科为单位交研究生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专业

学位人员

2019.6.17-6.18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申请论文答辩资格。

同等学力科学

学位人员

2019.6.19-6.20

研究生处审核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论文答辩资格并上传答辩通过名单。

研究生处

2019.6.21-6.25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填报个人学位信息。

同等学力科学

学位人员

2019.7.5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核对个人信息。

同等学力科学

学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