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
发布人:yjsc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3930

各位学员:

潍坊医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申请科学学位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与所获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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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4)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内科学(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风湿病学),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胸心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显微重建外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护理学:护理学。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

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

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三、报名工作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6720日前将《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yzzjyzx@wfmc.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单位-所在城市”,不接受邮件主题命名不符合规范的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于201698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报到并缴纳学费,下午3:00进行入学教育。报到地点:奎文校区11202教室。申请人必须本人到校报到并参加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书面向研究生处请假,未按要求请假逾期两周内未报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申请人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学历学位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学历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供学位证明,获取方式为: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③将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而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毕业的申请人,与获取学位证明方式一样,需同时出具学历证明。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http://www.chsi.com.cn/xlrz/)。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上认证步骤用时较长,请务必提前办理;

3、《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统一考试并修满学分。周末班只招收潍坊市的学员,外地学员需单位同意脱产到校完成课程学习。孕期妇女需延迟一年到校报名学习。

2、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研究生处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位论文阶段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可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2、学位授予。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学位授予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研备[201414号文件,收费标准为:学位课程阶段11000/人,学位论文阶段7000/人;教材自愿订购。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在职教育中心电话:0536—8462340 

附件1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xls

附件2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doc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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