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学位授权点:
根据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学校已聘任的聘期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并计划于2025年招收研究生的均须参加本次审核,审核通过者2025年方可招收研究生。
(二)审核标准
参照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1、学术标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导师,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下同)需至少承担1项国家级课题,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SSCI论文2篇及以上,或CS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年需至少承担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一般不少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万元;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S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年需至少承担1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并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且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SSCI、CSSCI、CSCD、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2025年招生资格:
(1)近3年未达到规定的学术标准要求。
(2)连续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且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
(3)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者,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9周岁(1966年1月以后出生),根据学科和学位点建设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人等高水平专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2024年查重、盲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者。
(5)所指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含首次考核)不合格者。
(6)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7)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8)履行导师职责不到位,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者。
(9)其他应停止招生的情形。
(三)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与系统填报
12月4日前,导师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的招生资格模块进行填报,校内导师登录网址为http://yjsjyglxt.sdsmu.edu.cn,使用学校智慧校园(OA)平台的账号密码登录;校外导师登录网址为http://yjsjyglxt.sdsmu.edu.cn/UserLogin.aspx,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类别选择“教师”。密码如遗忘,请使用找回密码操作。如仍无法登录请联系学科秘书重置密码,重置后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sdsmu。
导师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后,须导出年度审核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导师由教研室(科室)主任签字,其他导师由工作单位导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扫描后回传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学科学院材料审核
12月6日前,导师所在学科对系统中提交的导师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级别认定,由学科负责人提交学院审核。12月9日前,学院完成对导师材料的复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学院牵头负责所属学科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1)成立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导师审核工作的领导和异议问题的处理。
(2)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师德风范、科研基础、带教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拟定各学科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名单。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12月13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处。
4、学校审批
研究生处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决议》《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签字盖章版于2024年12月13日前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
根据学科和学位点建设需要,本年度适当范围接受新增列研究生导师申请。
(一)申请范围
1、符合遴选条件的校内人员可申请增列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
2、工作单位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研究生培养承载能力强,且与我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限申请增列硕士研究生导师,优先向专业学位倾斜。
3、工作单位为我校省级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限申请增列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4、其他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急需专家。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按照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材料填报范围为2019年11月1日至今的情况。初次遴选硕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不超过59周岁(1966年1月以后出生)。
(三)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1、12月4日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导师遴选模块进行填报。已有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登录方式同招生资格审核流程。没有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的校外人员,登录网址:https://yjsjyglxt.sdsmu.edu.cn/TeacherLogin.aspx,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放弃。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后,须导出新增申请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导师由教研室(科室)主任签字,其他申请人由工作单位导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扫描后回传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12月9日前,学科、学院完成材料审核,提交初审意见。
3、12月15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完成材料复审,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4、12月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聘任。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审核决议》《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审核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签字盖章版于2024年12月13日前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其他说明
(一)请导师妥善保存管理系统个人账号及密码,后续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及导师管理等均通过系统完成。本次导师信息填报后,有关材料将自动转存,下一年度只需对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二)以上导师学术成果未做说明的,均应为首位承担;学术成果以科研管理部门的界定为准;单项科研项目到账横向经费相应计算标准参考我校职称晋升文件执行。
(三)原则上每位导师仅限申请所聘学科和学位类型的招生资格,不得随意更改。新增导师根据学科水平和招生规模择优遴选,原则上每位导师限申请1个学科,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四)请有关学院将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各研究生招生学科,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本学科所有导师。各学院、学科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导师审核工作,为导师做好服务。
(五)请各学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在学院网站及时更新202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2025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
研究生处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36-8462342,邮箱:yjsxwb@sdsmu.edu.cn。
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群:
技术服务1群
技术服务2群
附件: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