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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yjsc    发布时间:2024-04-23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符合学科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考核办法,科学设计选拔流程,提高考试的有效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积极发挥学科和导师的作用,加强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加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负责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长:管英俊

副组长:梁淑娟

  员:伊正君  于   郑文贵  尹文强  王艳郁  王春平  于贞杰

(二)分方向成立考试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方向的考试工作。考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申请审核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学科研究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考评,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请

考生符合《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同时向学校邮寄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登陆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进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盖章);

2.《报考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简章);

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表》(见简章);

4.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硕士应届生须加盖培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能够证明自己业务及创新能力的相关材料:本人近5年在各级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近3年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等;

6.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全文须在被录取后新生报到时补交)

8.本(专)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培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9.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

10.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待博士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再次审查。未按规定时间邮寄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学校招生录取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会同博士项目建设办公室,按照《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报考条件者的申请材料提交学院“考试资格审核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价赋分。

(三)考试资格确定

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试资格审核评定小组”负责报考资格审核。“考试资格审核评定小组”成员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并实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参与考生资格审核。“考试资格审核评定小组”负责对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位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科研项目、专业背景及其他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百分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差额比例,分学科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试阶段的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进入考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及考核成绩等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四)考试费缴纳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关于初试、复试费收取标准,考试费按220/每生收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公共课:英语(满分100分)、卫生应急管理(满分100分),每门课考试时长90分钟,60分为合格。

专业课:卫生统计学(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60分为合格。

2.面试

包括英语口试和专业课口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英语口试(含专业英语考核,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试小组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查:语音和语调是否准确、口齿是否清楚、口语是否流利、语法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充实、逻辑是否清晰等。专业英语重点考查:专业英语词汇的积累,用英语进行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考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所有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口语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

2)专业课口试(含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造诣、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A.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B.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D.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245月底前完成。

2.复试流程

1)命制考试试题。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与管理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2)考试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和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

3)遴选考试人员。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办事公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参加考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考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工作行为。

4)学科考试。以招生方向为单位组织考试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院党总支或党委出具),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凡患有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医学各专业将不予录取;凡患有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定录取的其他疾病者,各专业将不予录取。请考生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合理选择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保障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兼顾各学科方向的培养计划和招生需要。

(二)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合格、身心健康、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三)总成绩的计算和使用

1.总成绩为各项测试成绩之和。

2.总成绩(百分制)=(综合评价赋分+笔试总成绩)/4×30%+(英语口试成绩+专业课口试成绩)/2×70%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复试内容各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如各部分单科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招收不超过1名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导师的招生数量可适当放宽。

六、工作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考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考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参与招生复试的部门、二级学院、个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对考试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科学管理。

(二)强化资格审查。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对比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考生需签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严格考务管理。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均须参加考前培训,签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

(五)加强过程监管。考试由学科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学科将录音、录像存储U盘,由考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保密室保存。考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集中统一保管。

八、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不招收定向委培考生,录取的博士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