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一)定向就业考生培养协议的签订
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应当在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1),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非定向考生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
报考或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非定向”需改为“定向”的,必须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提交《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附件2)以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1)。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中写明本人录取基本信息、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等信息,其中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为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自行查询,确保准确无误),本人须签字确认。
以上材料须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点前通过EMS寄送到研究生处招生科。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341
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62室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附件2: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