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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各学院、学科、各位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员:

我校2023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潍医研字〔20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一)学位申请工作会议

召开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参加答辩人员工作会议,安排学术不端检测、匿名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时间满一年者,以第二阶段缴费发票日期开始计算),请提前扫码入微信群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登记。入群申请格式:姓名+专业+入学年月。

(二)学位申请者图像信息采集

学校将于202310月下旬进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一)申请条件:

1.所修学位课程成绩70分;

2.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60分;

3.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以第一阶段缴费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4.已经获得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代表性成果:

12017年、2018年报名者,成果要求按照《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潍医研字〔20178号)执行;

22019年、2020年报名者,成果要求按照《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潍医研字〔201910号)执行。

5.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所涉及的报名时间以第一阶段缴费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代表性成果填报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登陆潍坊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jyglxt.wfmc.edu.cn/userLogin.aspx,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wfmc,以下简称“系统”)“学生信息”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科研成果审查”模块提交符合要求的代表性成果,注意:系统中二级学科代码与新版代码不一致的选用原代码(Y),系统开放时间为107-1013

各学科、学院、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1012-15

2.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资格申请模块进行资格申请,学科、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三、全日制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符合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资格申请模块进行资格申请,通过学科、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四、学位论文专家审核

根据《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办法》(潍医研字〔201726号)规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前,学科至少提前一周在系统中将本学科的学位论文提交给校内专家进行审核,审核专家对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数据的真实性、统计学处理方法的准确性、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认真填写审核意见。论文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16号),所有拟参加答辩人员的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匿名评阅、答辩环节。1025日之前,学生需登陆系统“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模块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其中,学位论文电子版主体部分(即删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部分,未删去者导致的重复率提高后果自负),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专业”(同等学力人员命名为“申请编号—姓名—专业”),命名不规范者不予检测。导师、学科、学院逐级审核通过。检测结果将上传系统,学生登录后可自行查看。对于符合条件允许进行二次检测的论文,导师须指导研究生进行全面修改,并经过同一审核专家重新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

六、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根据《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学术不端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匿名评阅。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匿名评阅。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环节。1026-31日,学生须登陆系统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命名格式为“10438_学号_LW”(同等学力人员命名为“10438_申请编号_LW”);摘要txt电子版(中文摘要或中英文摘要均可,特殊符号、公式确实不能复制且不影响评阅的可以忽略),命名格式为“10438_学号_ZY”(同等学力人员命名为“10438_申请编号_ZY”)。

导师、学科、学院等各环节,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学位论文提交无误。截止1031日,未按要求提交匿名评阅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学位论文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统一送审。送审结果将上传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评阅书。

七、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具体要求见《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79号)。各学科请于1125日前登陆系统填写答辩安排(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同时领取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论文答辩时间为20231125-123日。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公开进行,答辩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答辩人、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答辩成绩和结果由学科秘书上传系统,并联系学院审核通过。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有关档案材料(见附件),所有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装入自备档案袋中(材料清单置于材料首页),档案袋注明学号(申请编号)、姓名和学科,连同电子版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12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

八、学位论文印刷

学位论文内容及格式必须符合《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一)用于评阅和答辩的论文,各学科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印刷。

(二)已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系统中存档论文文档上传模块将定稿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和摘要txt)上传系统,由导师、学科、学院逐级审核通过。定稿论文将用于印刷存档和省级抽检环节,请各环节认真审核。

(三)学校组织对所有定稿论文进行二次学术不端检测,二次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校统一印制、上报和存档;对二次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上报省厅学位论文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我省每年对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论文将直接使用存档论文模块中的PDF论文、摘要txt以及题目、关键词等论文信息。

根据学校规定,将对抽检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申请学位人员做出严肃处理。请各学院、学科、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十、授予学位人员信息上报

所有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信息核对完成后,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格,手写签字确认后扫描成PDF,在左下方回传系统。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人员学位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系统开通时间及其他填报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时填报、填报不规范或填报错误而影响学位备案的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 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请及时访问研究生处网页,并与导师、学科及时联系。各学科、学院请严格按照学校答辩工作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和上传的材料应由申请者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因填写不规范或上传文件错误而影响送审抽检结果、学历学位注册的,后果自负。

全日制联系电话:  8463342  蔡老师

同等学力联系电话:8462340  李老师

 

 

附件:

附件1、学科材料.rar

附件2、全日制研究生材料.rar

附件3、同等学力人员材料.rar

附件4、学校相关文件.rar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3107


                               2023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相关人员

10.7-10.15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学位资格审查。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在提交资格审查之前须先进行科研成果审查。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

10.16-10.25

学院、学科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导师审核、校内专家审核。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通过系统向学生、导师、学科、学院进行公布。

学科、学院
研究生处

10.26-10.31

各学院、学科审核匿名评阅论文和材料。研究生处组织校外匿名评阅。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学科、学院
研究生处

11.18-12.10

各学科、学院在系统中审查全日制研究生获得的学位授予要求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情况,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复审。1210日前完成审核。

学科、学院
研究生处

11.20-11.25

研究生处通过系统向各学院反馈校外匿名评阅结果,评阅通过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学科根据论文修改情况确定参加答辩名单,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小组和答辩安排,同时领取答辩相关纸质表格材料。

学科、学院
研究生处

11.25-12.03

论文答辩。

学科、学院

11.28-12.15

填写答辩表格等档案材料,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121517:00之前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注:档案整理工作时间较长,请学科尽早准备)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

12.04-12.07

各学院报送答辩未通过人员名单。

学科、学院

12.04-12.12

答辩结束后,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学科、学院进行审核。在系统中的存档论文模块上传定稿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论文,摘要txt)。由导师、学科、学院逐级审核通过。研究生处组织论文统一印刷、上报和存档。

学科、学院
研究生处

12.20-12.31

授予学位人员信息填写汇总,上传学位信息系统。

全日制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