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
发布人:yjsc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41838

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021年我校接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8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与所获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专业学位: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 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的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接受申请的学科

潍坊医学院学位授权点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目录(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1年9月4--9月17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所报专业和学位类型一旦提交确认,不能更改),逾期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注意事项:注册信息提交确认之前,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人员提交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时一定选“临床医学”,切记勿选“专业学位”;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提交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时一定选“专业学位”,切记勿选“临床医学”。申请临床专业学位人员必须为符合上述专业学位申请条件的临床医师。

(二)资格审核

2021年9月17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照顺序合并一个PDF文档发至邮箱:yzzjyzx@wfmc.edu.cn,原件扫描材料不发送者不予审核),PDF文档命名格式和邮件命名格式均为:姓名+三级学科名称+学位类型+联系方式。纸质版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推荐表、在培证明须原件),按审核材料清单序号左上角装订,顺丰快递邮寄至: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行政楼458室 李老师(收); 电话0536-8462340  邮编261053。原件现场审核提交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形另行通知。

报名资格初步审核通过名单9月22日见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1.《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学历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renzheng- 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认证工作用时较长,请有关人员务必提前办理;

5.申请专业学位者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专业学位需提供由规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原件,且需提交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在培人员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后才能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四)缴费方式

报名资格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22日-9月25日缴纳学位课程学习阶段学费(12000元),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所报材料不予退回。缴费方式9月22日见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申请人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每门课程70分为及格。学习形式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定为线上,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二)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申请人须通过师生双选确定导师,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需经过校内专家审核、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专家盲评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在学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潍坊医学院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见附件4),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者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六、有效学年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效学年为8年自资格审核之日以学位课程学习阶段缴费发票时间为准起至学位授予之日止,包括学位课程学习阶段、论文工作阶段、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申请人自参加学位课程开始至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有效学年内未完成学位申请任务的,本次申请无效。

七、收费标准

学位课程学习阶段12000元/人,学位论文工作阶段12000元/人,分阶段缴费。

咨询电话:0536—8462340  李老师

 

    通知附件1-4.zip

 

                                                          研究生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