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
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
2019年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7门(含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7个(含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推荐7项。
3.立项条件:项目主持人须为本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人(含负责人),成员可以是本单位教师或兼职导师,也可以是外单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 2 个。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要求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条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数量:我校评选推荐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3篇。同时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匿名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及其附件、匿名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及其附件、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册。
查重报告暂不需提供,届时由学校统一检测出具。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我校评选推荐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12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向院(系)提交申报材料。
2.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指标择优推荐。
4.网上申报。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项目,通过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5.凡主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人员,不得再申请同一类别的项目。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申报纸质材料1份,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1份;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及支撑材料(一式1份)、各项目院系汇总表(1份),相应电子版材料均需报送。
2.报送时间:2019年11月4日前,纸质版材料院(系)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交研究生处,电子版文档发至研究生处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历年项目进展情况
1.2016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以来的所有省级立项项目均需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其中具备结题条件的应同时准备结题验收材料,验收通知将另行印发。
2.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由导师联系获奖人落实后期是否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或转化成果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附件4),未产生新的高水平成果的项目不在统计范围。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院系汇总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1月4日前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2.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联系人:牛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462342,8462270。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材料.rar
附件2、历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与创新计划项目名单.rar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获奖成果转化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