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国际化建设,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19〕1号)相关要求,现对我校人员申报省教育厅2019年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通知如下:
一、 资助类别与资助政策
(一)项目类别
省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分为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项目、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及研究生导师出国访学项目三大类。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和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的一线导师。
(三)资助名额与资助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资助名额与标准如下:
1. 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项目:省资助我校2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研修期限为6个月,资助金额为每人5万元人民币。
2. 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省资助我校2名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期限不超过一周,国际学术会议举办年度应为2020年。举办地在欧美、大洋洲地区的,每人资助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举办地在其他地区的,每人资助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3. 研究生导师出国访学项目:省资助我校3名研究生导师出国访学,访学期限为6个月,资助金额为每人5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一)在资助范围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在读博士研究生应是全日制注册在校博士研究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和学术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
研究生导师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且正在指导研究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好,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3.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和研究生导师出国访学,应选择相关学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导师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的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究生导师应在访学机构参与讲授课程、开设讲座、参与科研团队课题研究。派出前须提供与访学机构达成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协议。
4.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应提交会议报告、墙报、论文或论文摘要等。派出前须提供会议邀请函和论文等收录证明。
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专业外语交流能力。派出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5)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7)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或合格水平。
(二)申报时对已取得以下材料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考虑:
1.与国外大学或机构签订的研修访学科研或教学合作协议;
2.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和论文等收录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申报范围: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学习研修领域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或学习未满5年;正在国外学习的人员或国外院校、机构已经给予生活费的人员;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按照申请条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后向院(系)提交申报材料。
2.院(系)审核。各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处。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指标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每个项目一式3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研究生处,电子版文档发至研究生处培养科邮箱:yjspyk@wfmc.edu.cn。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1.被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成行。
2.派出前须有外方正式邀请函、与外方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协议以及合格的英语成绩证明。上述材料准备不全的,不能派出。
3.派出的导师和博士研究生须以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绩单、出访总结等形式的成果报告完成研修任务,研修结束后学校将对研修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4.派出人员须遵守国家、省及我校有关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保证不从事有损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研修和访学结束后,按期回国并提交成果报告。
联系人:王明玲 联系电话:8462270
研究生处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