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科、硕士生导师及同等学力人员:
我校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潍医研字[2017]8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已通过潍坊医学院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
(三)已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会议
定于2018年10月 17日(星期三)14:30召开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会议,安排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等有关工作。地点在浮烟山校区教学楼A区311教室,请符合条件同等学力人员届时参加会议。
三、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安排
(一)请学员下载《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同意书》(附件1)和《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信息表》(附件2),于2018年9月20日把填写好的上述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各学科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科-工作单位”。
(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和各院(系)共同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时,请学员本人持有关材料先到所属院(系)进行审核。审核地点见附件3。提交的书面材料:附件1(请带照片彩色打印,未彩色打印的不予审核),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第一阶段学费收据(原件、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供,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学位申请者所申请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上专业一致。同时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费发票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按顺序订好,院(系)审核后一并交研究生处存档。
(三)缴纳学费。资格审查合格的学员,由研究生处核定学位论文阶段学费金额,学员持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教学区F106)缴费。2013年及之前的学员,论文阶段收费标准为:申请科学学位人员7000元/人;申请专业学位人员5000元/人。2014年及之后的学员,收费标准为 7000元/人。
(四)联系导师。学员交费后,持盖有“财务收费专用章”的缴费单到院(系)领取介绍信,到相应学科联系导师,导师名单见附件4、附件5。
(五)学员将纸质版附件1和电子版附件2交至学科,导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学科答辩秘书统一报各院(系),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0月31日报研究生处。
(六)请各位学员提前安排时间,未按时完成资格审核和联系好导师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往年已进入论文阶段,但未完成论文答辩者,今年需按上述程序再次进入论文阶段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七)已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位申请者,请填写《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延期申请表》(附件6),由学科和院(系)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再次进入下一年度论文工作阶段,否则按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通过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不能进入论文阶段。
(九)进入论文阶段申请答辩专业、学位类型等信息必须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填报信息相符合(特别提示:药理学属于药学,不属于基础医学)。
(十)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自参加学位课程开始至获得硕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2017年招收学员需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36-8462340
附:潍坊医学院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附件.rar
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