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开展2017年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类型,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九大类别。
理论创新类成果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等进行研究,2010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成果是指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示范性强,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
(三)成果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集体)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
(五)已经获得过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12月12日-14日,各院(系)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择优推荐。
(二)专家评审:12月15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择优推荐参加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公示上报:推荐结果报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0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三)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评选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评奖推荐工作。
(二)各院(系)应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实施,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三)请各院(系)于2017年12月14日17:00前将推荐的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462342;邮箱:yjsxwb@wfmc.edu.cn。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4号).pdf
附件2: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鲁教高函〔2017〕24号).doc
附件3: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鲁教高函〔2017〕24号).xlsx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