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精神和《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安排,学校拟举办硕士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汇报会,同时报送学位点建设评估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工作汇报会安排
(一)汇报安排。2016年12月13日-16日。各学位授权点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汇报要求。学位点负责人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汇报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本学位点2014年1月-2016年12月在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条件建设(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科学研究、招生与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三)汇报形式。使用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长15分钟左右。
(四)结果反馈。校领导、专家评审组听取各学位点工作汇报,查阅学位点提供的评建材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学位点评建材料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填写。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等二级学科下设三级学科的以三级学科为单位)填写2016年度《潍坊医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简况表前面的《填表说明》。相关支撑材料请院(系)、学科存档备查。
(二)学位点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撰写。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等二级学科下设三级学科的以三级学科为单位)撰写2016年学位点建设年度工作报告。请按《学位点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提纲规定的格式要求撰写。
(三)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学位点填写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学位点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院系审核、汇总整理、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学科报送院(系)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5点前。院(系)报送研究生处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5点前。请院(系)将汇总后的学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yjsxwb@wfmc.edu.cn。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462342。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系)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学位授权点。
(二)请各院(系)、学位授权点做好汇报准备,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请各院(系)、学位授权点按年度分别建立学位授权点评建工作材料档案,保存好有关材料以备评估。
附件: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