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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2016-08-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汇聚资源、强化内涵,开放包容、协同育人为重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落实措施,真抓实干,实现研究生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达到“三建设、三加强”的总体目标。即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构建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形成协同育人的培养平台;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构建符合需要的学位授权体系;加强导师培养培训,建设造诣精湛、德学双馨的师资队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研究生教育开放度。实现使研究生教育成为高端人才聚集器、科技创新倍增器和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推进器的根本任务,完善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突出优势特色服务我省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

紧扣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克服同质化倾向,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突出优势特色;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要素进行自我诊断,制定改进提升方案,强化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条件等的建设,全面提升学位授权点水平。

开展特色学位授权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学科,服务产业技术变革和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建设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旺盛的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彰显行业、区域特色,形成人才培养区位优势;积极推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培植新的学位授权增长点,促进学位授权点优质、特色、协调、创新发展。

(二)立足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课程建设的责任意识,发挥其主体作用;坚持服务需求,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完善投入机制,健全奖励政策体系,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提供稳固支撑;突出精品意识,体现培养单位的学科特色和优势。

依据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坚持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导向,以专业学位课程和特色优势课程为核心,整合课程资源,创新课程设置,增强课程内容学术前沿性;开发双语教学课程、实践性课程、系列讲座课程,构建立足学术前沿、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特色优势课程体系。

改进课程教学,促进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培养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加强教学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课程中心建设,为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以课程教学目标为依据,创新考核方式,探索建立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形式并举的综合考核制度,全面检测和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结果;完善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加强对课程教学的管理与监督。

“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建设100门省级优质课程,发挥课程建设试点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库

以授课教师为主体,吸收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建立案例教学科研团队,将编写教学案例与基于案例的科学研究相结合,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

根据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开展案例教学,明确要求,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强化效果,建立以研究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完善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把案例研究、编写、教学以及参加案例教学培训等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

加强案例教学交流研讨,整合案例资源,促进案例共享。

“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建设100个省级优秀教学案例,建立“山东省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平台”,促进教学案例的研究、开发和使用。

(四)健全协同育人合作机制,建设示范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鼓励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建设相关课程、参与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建立产学研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和长效合作机制;规范基地管理建设,促进和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训练水平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水平。

“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建设100个示范性联合培养基地,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分类建立健全基地建设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基地优势,构建“双师型”团队。

以创建示范基地为驱动,大力推进实践教学,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先行先试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过评估验收,对合作良好、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联合培养基地冠名“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五)完善导师管理制度,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改进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办法,变导师资格为导师岗位,逐步由导师资格遴选制变为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制,实现对研究生导师的动态管理。

实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导师的分类管理。对学术学位导师,通过学术交流和访学增强对学术前沿的把握和探究能力,不断提升科研指导水平;对专业学位导师,推动校内导师主动参与行业实践,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交流,自觉接触和了解行业实际,提高导师在研究生培养的作用和针对性。至“十三五”末,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

实现导师培训的规范化,定期对研究生导师进行培训。在集中学习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的同时,紧密结合研究生导师实际工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导师开展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促进导师职业发展。

完善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岗位职责与学术权利,落实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主导作用。

(六)推进国际化进程,加强开放式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

鼓励各培养单位每年选派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3%的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学术会议或开展短期访学,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沟通与合作能力;吸引外国留学生来我省高校攻读学位,营造中外研究生共学互融、跨文化交流的国际化教育环境。

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课程、教材和教学案例,构建国际化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

坚持选派优秀导师到海外研习与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指导研究生并举,建设国际化的导师队伍;有计划地选派高校研究生管理人员,到海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考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针对研究生培养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强化责任,把实施方案制定好、落实好。

(二)优化资源配置。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广开门路,拓宽渠道,通过合作共建、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等形式,积极争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多方支持与资助。

(三)设立专项资金。对遴选立项建设的课程、教学案例和联合培养基地予以经费资助,强化项目引导,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杠杆作用。

(四)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公正合理、讲求实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立项项目的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经费拨付、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营造良好改革环境。要把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同“双一流”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综合施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