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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8

为做好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鲁学助(2013) 27号)》文件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潍医研字〔20129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2013年我校向国家推荐名额为27人。

 二、参评对象

 20112012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请条件

参照《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本年度奖学金评定时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201310月底。

 四、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份)、《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提交材料清单》,提供《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发表的论文、科研课题、所获奖励、取得发明专利、参加的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生办公室(F403房间),同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提交材料清单》、《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58542060@qq.com

2. 院系评审。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初评结果要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 学校审定。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二次评审,确定拟上报人员名单,报校办公会研究审定。

4. 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全校获奖研究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时间要求

1. 研究生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109日下午17:00

2. 各院(系)上报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1016日下午17:00

                                      

研究生处

                                          20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