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委(86)教研字030号《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的通知》和山东省教委(88)鲁教科字7号《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的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和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顺利由课程学习为主的阶段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从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筛选,促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脱颖而出,迅速成长,保证绝大多数研究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所规定的标准,而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安排。
二、组织与领导
1、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研究生部组织。
2、各系(所)要按学科、专业组成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3至5人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主要从研究生对政治基本理论的掌握、思想认识现状、品德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着重考核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情况,对政治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以及遵纪守法、公共卫生、好人好事和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要通过考核,了解研究生在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方面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主要由研究生部和研究生党团组织负责,各系(所)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共同落实。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本学年违犯校纪校规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仍表现较差的研究生要予以亮“黄牌”。
2、学习成绩考核:检查每位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的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完成学分的情况;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还要检查是否补齐本专业大学本科2~3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的评定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专业外语,作为研究生的一门学位课程,由各专业组织考试。已开设专业外语课程的专业,专业外语可作一门课程单独考试。没有开设专业外语课程的专业、按国家统一的要求进行考试。专业外语的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其成绩同其他课程一起参加学习成绩的考核。
优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其学习成绩评定为优秀。
①所修课程达30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学位课程以70学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以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已补齐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且成绩合格;②公共学位课程成绩优秀;③专业学位课程加权重平均分名列所在专业的前1/3(凡本专业研究生人数不足3人部分,如专业学位课程加权重平均超过85分或增加1名)。
合格:符合下列条件者,其学习成绩评定为合格。
①所修课程达28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②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已经补齐本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且成绩合格。
对没严格执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学分不足28学分;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至今未补齐本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在中期筛选选阶段仍有一门课程不合格者,予以亮“黄牌”。
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学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①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②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③自动放弃参加某个必须的培养环节者。
3、科研能力考核:着重考核研究生是否具备按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能力。考核前,已通过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必须提交一篇在校期间撰写的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等,用于科研能力考核;凡是没有参加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科研能力考核要结合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一起进行(具体办法见《潍坊医学院关于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实行开题报告论证的实施办法》)。报告要在考核小组内宣读。科研能力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科研能力突出,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在校期间,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或已得到正式接受采用证明)一篇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经院科研处备案,为主要参与者,下同)。科研能力考核成绩为优秀者,不超过本专业参加考核研究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凡本专业研究生人数不足3人部分,如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二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两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适当增加。
合格:科研能力较强,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在校期间一般应发表过学术论文,经考核认为能按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不合格:科研能力差,不具备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
对于个别科研能力较差,需经较大努力才能完成硕士论文者或第一次未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论文开题报告但近期可望通过论证的,予以亮“黄牌”。
四、中期考核筛选的步骤和时间要求
1、各系(所)成立中期筛选领导小组,各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小组。
2、召开导师、研究生会议,传达文件,公布筛选方案。
3、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提交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书面总结。
4、导师对研究生的业务学习、科研能力、学习态度、思想政治表现等做出评价,提出筛选意见。
5、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1) 听取研究生的个人汇报,审核个人书面总结;
(2) 听取导师对研究生的情况介绍;
(3) 审查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
(4) 命题进行专业外语的考核;
(5) 组织进行科研能力的考核;
(6) 综合评议:评出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的等级,写出评语,提出筛选意见。
6、各系(所)中期考核筛选领导小组,要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优秀和不合格的研究生逐个进行充分讨论,认真审核,慎重做出结论,再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主任(所长)审查、签字。
7、时间要求:第四学期4月份统一安排对各专业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各系(所)必须于规定时间前将《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登记表》等有关表格填齐,并报研究生部。
五、中期筛选考核成绩的评定标准
1、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学习成绩考核、科研能力考核三个方面的考核成绩均为优秀者。
2、合格:上述三个方面的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者。
3、不合格:上述三个方面的考核成绩有一方面为不合格者。
4、亮“黄牌”:上述三个方面,有一方面亮“黄牌”者。
六、中期筛选结果的处理
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过程中,我们将坚持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并重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筛选,使教学双方都有所收获;另一方面,要把通过筛选评出的优秀、合格等,同研究生的奖励、淘汰等结合起来,把中期筛选的评定结果同学年鉴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团员的评选、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结合起来,使评选结果有所依托。
1、对于考核成绩优秀、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对亮“黄牌”的研究生,研究生部将及时通报各系(所)和研究生导师。根据亮“黄牌”的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研究生所在系(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指导,并于第四学期召开由系(所)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导师组、研究生部参加的“亮‘黄牌’研究生工作情况汇报会”,根据研究生近期表现情况,决定该生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还是终止学习。对亮“黄牌”研究生的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要严格掌握。
2、中期筛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学习,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无正当理由,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不参加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的研究生应终止学习,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